xiaogang021:
對于用戶來說,實(shí)際用電量只取決于有功功率。比如說一個10W的白熾燈泡的光通量與一個10W的LED燈光通量相同。白熾燈的PF=1,那實(shí)際消耗的功率就等于10W,而如果此時LED的PF=0.5,就是說,LED燈實(shí)際消耗的功率只有5W.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是白熾燈,電力公司就要收10W的錢,而LED只要收5W的錢,這個對于用戶來說,當(dāng)然是省錢的。但是對于電力公司來說,為了維持這5W的電量,需要發(fā)10W的電才能滿足要求。換言之,電力公司發(fā)了10W的電,只收了5W的錢,對于他們來說,是不劃算的。 但如果PF=1,也就是說,只需5W的LED就可以與10W的白熾燈的光相等。因此,如果客戶選擇白熾燈,那么電力公司就要收10W的錢,而LED只需要5W,電力公司也可以只供給5W的電就可以了,電力公司也只收了5W的錢。這對于雙方來說,都是省錢的。不知道我說明白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