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syy:
對電池的維修效果,應綜合評價.對于電池主要指標主要為容量、壽命,其它諸如容重、尺寸、使用環境等等參數對于維修根本無討論的必要,但能否重復維修、費用如何等2項確有其實用性.我記得趙老師曾講過:大電流有損維修:當時容量上去了,但很快就又下來了.那么容量恢復大概是沒問題的(是多少?),但是容量很快就下來了.這個“很快”就是評價的關鍵了,如果這種“很快”是幾天(標準應該是可充放電的次數,以下不再重復說明)那么評價應該是不合格,理由很簡單:得不償失!如果是1個月,那就說合格,理由是得略多于失,如果在3個月以上,那么雖然不能達到和新電池一樣也可以說是良好了.其次,“下來了”是指容量只剩多少了?(大概可以套用電池失效的行標、國標).例如:同樣1只電池容量恢復到90%可重復充放電50次與容量恢復到80%可重復充放電100次,又或能恢復到70%可重復充放電200次,到底那種維修的效果好?(在此只是舉例,并非是說容量的恢復與可重復充電成反比!!!請大家鑒諒)其它:如果能二次甚至是3次、多次維修,那么顯然能再維修的次數越多方法就越好啦.費用當然是越低越好(記得多少年前,維修電瓶時有一種方法是更換極板、酸液,修好的電瓶除了外觀,其他的和新電瓶就一樣了,如果不考慮費用的話,那就是最好的方案啦,哈哈).能否考慮將所有指標分為優良、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幾個等級,對于其中的容量、壽命不合格者采用一票否決制.然后綜合評定維修設備和方案的優劣.以上一點拙見(可能還有很多錯誤),僅提供給各位老師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