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有沒有明確規定,員工在試用期內有享受法定節假日的權利.
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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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依法享有休假權利,主要包括:
(1)法定節假日.根據國務院《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我國法定節假日包括三類.第一類是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節(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3天)、勞動節(5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和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第二類是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包括: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青年節(5月4日14周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等.第三類是少數民族習慣的節日,具體節日由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該民族習慣,規定放假日期.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補假.
(1)法定節假日.根據國務院《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我國法定節假日包括三類.第一類是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節(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3天)、勞動節(5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和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第二類是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包括: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青年節(5月4日14周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等.第三類是少數民族習慣的節日,具體節日由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該民族習慣,規定放假日期.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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