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并網2013.5月至今,并網--結算電費--補貼--都順利完成咯. 還是靠當地供電局的大力支持,才得以順利完成
并網
結算電費
電量補貼
1》依據國家稅務總局13年發布的《關于中央財政補貼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納稅人取得的中央財政補貼,不屬于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征收增值稅。度電補貼屬于中央財政補貼,不應收取增值稅。所以0.42元的光伏補貼不應該扣稅。
2》依據財政部13年發布財稅66號文件,2013年10月1日起實施光伏發電增值稅即征即退50%政策,所以光伏上傳電費不應該按17%扣稅, 而是只能扣8.5%(一半)。
3》依據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暫免征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 "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月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指月銷售額或營業額在2萬元以下(含2萬元),暫免征收增值稅或營業稅。 小型分布式光伏電站每月售電收入不可能超過2萬元,所以應該免增值稅。
總之,光伏上網電費和度電補貼扣除17%的增值稅率將極大地削弱項目的投資回報率,減少項目投資吸引力。顯然,這和國家主張大力推動分布式光伏國內市場發展的大方向是背道而馳的,和國家財稅部門的相關政策是相違背。一不合理,二不合法。
對于以上異議請國網和稅務局盡快核查商榷。